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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毒资,一男子一个月内盗窃三次被公诉

发布时间:2020-12-02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治讯(刘枥霞)毒品千万不能碰,一旦堕入毒品的深渊便只能越陷越深。没钱买毒品怎么办?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一男子因吸毒成瘾一个月内盗窃了三次。近日,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闫某杰提起公诉。

  2020年5月13日晚,被告人闫某杰为了换钱吸毒,趁无人之际窜至港南区某眼镜专卖店,将店内的20副眼镜盗走,后来觉得不好卖,又把眼镜拿回到店门口。5月25日中午,在贵港市江南大道某公司旁楼梯间,闫某杰将放置在楼梯间的一把伸缩铝梯盗走,并以70元卖给了流动收废旧的人。5月31日中午,闫某杰在港南区海鲜市场附近的一间制衣厂内盗窃了一台华为手机,后因卖不出去就从罗泊湾大桥丢到江里。此前,闫某杰曾被多次强制戒毒,在2014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刑4年半,2018年刑满释放。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闫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向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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